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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3年3月13日 浏览次数:588 字号:[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在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白银市辖区内1137.11公里公路的养护管理,其中高速公路3243.478公里,普通国道6743.791公里,普通省道3149.841公里;管养桥梁400座。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法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和服务保畅工作;负责接养的高速公路、国省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隧道日常养护、修复养护和专项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管养路段自然灾害应急抢险保通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同配合跨市(州)公路抢险、保通保畅工作;负责制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培训工作;负责承担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状况监测、路况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信息系统、监测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公路自然灾害、运行状况等公路公共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公路交通战备物资维护保养工作,协助开展公路路产保护和路权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高速公路及国省于线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普通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建设、维护和运营等服务质量评定以及行业监管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受委托负责所在地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督导、考核评价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受委托承担所在地经营性公路养护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省厅机构设置,本单位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和3个工作部门,具体为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养路计划科、技术科、财务资产科、人事劳资科、安全生产科、审计科、纪委、工会、团委。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下设9个直属单位,具体为应急保障与路网监测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所、试验检测室、后勤服务中心、白银公路段、平川公路段、靖远公路段、会宁公路段、景泰公路段,较上年机构设置数量无变化。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单位收支包括本单位本级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28,264.1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12,223.94万元,减少30.1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及时清理存量资金,有效提升了预算执行率,上年结转收入较2022年度减少1,962.98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度预算减少9,775.72万元,主要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养护工程等、燃油税日常养护和危旧桥改造工程等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减少及本年非税收入返还预算等其他部分预算尚未下达等;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较2022年度预算减少485.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批复的G6京藏高速刘白段路面养护工程投资预算较2022年度G22青兰高速养护工程项目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91.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46.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5.83万元(2022年度部门决算为706.46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8,264.11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7,538.28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10,260.96万元,减少27.1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养护工程、燃油税日常养护和危旧桥改造工程、政府性基金养护工程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减少及本年非税收入返还预算等其他部分预算尚未下达等。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88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35.05万元,增加16.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等支出预算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21.85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22.36万元,增加11.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等支出预算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数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26,959.98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10,336.31万元,减少27.7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养护工程、燃油税日常养护和危旧桥改造工程、政府性基金养护工程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减少及本年非税收入返还预算等其他部分预算尚未下达等。

4.住房保障支出107.57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17.94万元,增加20.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等支出预算增加,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91.94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711.50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130.11万元,增长8.2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380.44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9,905.83万元,减少40.7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养护工程等项目预算支出较2022年度减少8,270.66万元;二是燃油税返还日常养护、养护工程等项目预算支出较2022年度减少1,404.36万元;三是车购税补助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等项目预算支出较2022年度减少157.71万元;四是本年非税收入返还预算尚未下达,较2022年度减少73.10万元;五是本年防滑保畅等部分预算尚未下达。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5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维修项目(日常养护维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补助资金、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重点公路建设资金。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8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工作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政策。

4.培训费5.27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增加0.47万元,增长9.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费预算增加。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11.26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减少0.15万元,减少1.31%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9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7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0.3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777.3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139.43平方米,价值798.65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7辆,价值418.7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672.55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670.5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44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69万元,项目支出1,0421.65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303.00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计划征收53.00万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计划征收235.0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计划征收15.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G6京藏高速公路刘白段路面养护工程

项目概况:G6京藏高速刘白段位于白银市境内,由东向西开始于白银市靖远县刘寨柯,止于白银市,途径经刘寨柯、王家山、新田、吴家川、范家窑、白银市等地,终点至白银市,全长约109.794 公里。建成于2005年,目前已进入使用年限后期,加之近年来交通量增长,大货车占比高,路面病害加剧恶化,服务质量快速下降。为遏制病害进一步发展,拟对该路段实施路面养护工程,有效提升路况质量。

立项依据:G6京藏高速公路刘白段路面裂缝、车辙等病害增长较快,路面技术状况逐年衰减。

实施主体: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实施周期: 20230101日— 20231231

实施计划:计划于2023 3 1 日开工建设,于2023 6 30日完工。

年度预算安排:预算批复总金额5,200.00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期总体目标:按期实施路面养护工程,该路段路面纵横向裂缝、路面破损等病害实施后PQI 检测值达到96以上,工程质量合格,有效提升该路段通行服务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符合要求;资料核实齐全;资金及时支付。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261 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4个办法和2个规程的通知》(甘交财审〔202112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绩效目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甘交财审〔202115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交财审函〔202323号)等相关要求,组织本级及各直属资金使用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并公开、按期进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全面覆盖、自主实施、真实准确、科学规范。各资金使用单位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及时优化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最大化。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6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维修项目(日常养护维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补助资金、政府收费公路养护、修缮及其他支出经费、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重点公路建设资金,涉及财政支出24,802.09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14,38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421.65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反映用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车辆购置税中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出。

25、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3、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职(役)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66、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7、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68、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9、资本性支出(类)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70、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1.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0313

附件1: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件2:甘肃省白银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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